校属各单位:
河南财政金融学院2024年度心理健康教育研究专项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2024年度课题申报和2023年度课题结项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24年度心理健康教育研究专项申报工作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河南省普通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标准化建设(2022--2025)”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我校心理育人质量提升工作体系,增强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心理育人能力,根据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研究专项的办法,现就2024年度该专项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课题范围
以党的二十大和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促进心理育人质量提升、培育师生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健康心态为目标,立足我校心理健康工作实际情况,围绕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宣传实践、心理咨询服务、危机预防与干预,结合当前心理健康教育的新理论、新方法,对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新情况、新问题开展研究,自设选题进行申报。
(二)研究周期及成果要求
1、研究周期
项目研究周期为1年。
2、成果要求
最终成果为:1)学术著作;2)学术论文;3)调研咨询报告(不少于8000字)。
(三)申报条件
1、申报者为我校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包括:专任教师、辅导员、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德育工作者等)。
2、申报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组织项目的实施。
3、每个申报者限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报,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的申报,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四)经费来源
科研专项经费来源为心理健康教育经费。区分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重点项目资助经费0.5万元,一般项目资助经费0.3万元。
(五)申报办法及程序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组织相关教师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专项研究。拟申报的教师认真填写《心理健康教育研究专项申请书》,并于2024年7月10日上午11:00 前将电子版,命名为“2024心理科研专项申报+单位+姓名”发至中心邮箱xljkjyyzxzx@hafu.edu.cn,将纸质版报送至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222室,纸质版要求A3中缝装订,一式五份。
联系人:葛钊 联系电话:13700844359
二、2023年度心理健康教育研究专项结项工作
(一)结项形式
结项(包括延期项目)均须提供研究报告。研究成果需由负责人作为第一署名人主持完成,确保提交研究报告在知识产权等方面没有争议;结项形式应与原计划形式相符。
1、以研究报告形式结项的项目,原则上一般课题不少于8000字,重点课题不少于10000字。结项时须提供采用单位证明(注明采纳内容及应用价值)或专家鉴定意见(教授1人或副教授2人)、相似性检测(建议选择中国知网)报告(加盖科研处公章)电子版,相似性超过30%的将不予结项。
2、以著作形式结项的项目,著作书稿须正式出版,结项时须提交明确标注有主持人、主编或参编、著作主要内容、著作封面、版权页、目录、内容页、后记的复印或扫描纸质版,研究报告电子版和著作原件(审核后退还)。
3、以论文形式结项的项目,论文须在公开期刊上发表,原则上不少于3000字。结项时须提交论文检索页、版权页、期刊封面、目录、论文页的复印或扫描纸质版及研究报告电子版,另需提交发表期刊原件(审核后退还)。
(二)相关事宜说明及要求
1、各项目负责人要按时申请结项,材料一经上报,不得进行修改。项目结项如遇特殊原因需变更事项,提出延期申请的,经批准,允许延期半年;结项失败、逾期1年和到期结项未提交延期申请者,项目将自动终结,不可再申请结项;2023年度未正常结项的不得申请2024年度科研项目。
2、按照“依靠专家、严格条件、规范程序、公正评审”的原则对结项材料开展评审,进而确定结项或结项失败。研究成果严禁抄袭,若与他人发生版权纠纷,其责任由作者本人负责;确属抄袭的,取消结项资格,并通报作者所在单位。
(三)报送具体要求和方式
1、请各项目组将结项报告的封面(见附件)、目录、摘要、正文合并为一个word文档,并以“单位+姓名”命名。纸质材料一式两份装入档案袋,档案袋粘贴封面1份,袋内另附封面1份。
2、请各项目组于2024年7月12日上午11:00 前将电子版,命名为“2023科研结项报告+单位+姓名”发至中心邮箱xljkjyyzxzx@hafu.edu.cn,将纸质版报送至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222室。
联系人:葛钊 联系电话:13700844359
附件:2023年课题结项封面.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