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教党〔2018〕 41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学生心理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厅〔2021〕10号)精神,切实加强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队伍建设,拓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覆盖面和受益面,依据河南省教育厅发布的《河南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名师工作室建设方案》(豫教工委办〔2022〕13号),决定开展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名师工作室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提升我校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的团队胜任力和示范能力为核心,以“协同发展、辐射带动、引领创新”为重点,通过名师工作室的申报、培育工作,选拔培养一批在教育教学、咨询服务、实践活动、预防干预等全方面或某一方面具有突出能力的心理健康教育领军人才,打造一批精品工程(课程、案例、活动、作品等),努力将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名师工作室建设成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工作交流的重要载体、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专业能力提升的重要阵地、心理健康教育理论研究与实践创新的重要平台。
二、申报程序
(一)团队组建
心理健康教育名师工作室实行主持人负责制,设主持人1名,以主持人的心理健康教育理论水平、实务能力和工作影响力为核心,自愿组成梯队合理、团结协作、勤勉敬业、勇于担当的工作团队。工作室需要明确一个主要研究方向,团队成员一般不少于2人,不超过10人。
1、主持人条件:主持人需为学校在职在岗人员,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从事心理健康教育、教学、研究或心理咨询工作5年以上(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原则上应具有心理学专业背景,或具有中国心理学会临床心理学注册系统、国家心理咨询师二级/三级等相关资质。具有较为丰富的理论和实践成果,具有较强的影响力或示范引领作用。
2、团队成员条件:具有心理学专业背景或从事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工作1年以上,具备较强的理论素养、工作能力和科研水平。
(二)单位推荐
主持人所在单位对申报的工作室进行初步审核,并择优进行推荐,每个单位推荐的工作室不超过1个。
(三)学校立项
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的心理健康教育名师工作室进行公开答辩评审,实地考察,确定立项建设的工作室,并为获得立项的工作室举行揭牌与聘任仪式。
三、建设与管理
(一)工作任务
1、发挥引领作用。心理健康教育名师工作室需围绕“教育教学、咨询服务、实践活动、预防干预”确定一个主要研究方向,聚焦新形势下高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难点和重点问题,率先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基础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将新形势下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新方法、新模式凝练成工作经验,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供示范性、实效性解决方案。
2、打造精品工程。心理健康教育名师工作室要发挥团队优势和潜能,根据研究专长打造校级及以上的高校心理健康教育特色精品,包括不限于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机制、心理健康教育精品课程、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案例、心理健康教育精彩活动、心理健康教育宣传作品等。
3、推广工作成果。心理健康教育名师工作室需承担和开展省教育厅、学校安排的课题研究,孵化和建设具有可操作性和推广性的研究成果,以现场指导、研讨会、报告会、论文(或专著)及网络文化成果等形式在全校范围推广,优秀成果可推荐至省教育厅进行全省范围内的展示和推广。
4、提供决策建议。心理健康教育名师工作室需承担省教育厅及学校党委委托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专项工作任务,为学校乃至全省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供科学依据和有效决策建议。
5、助力学生成长成才。心理健康教育名师工作室要发挥自身优势,承担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大宣讲任务,与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形成合力,面向学生公开挂牌服务,及时解答学生在成长成才中所遇到的心理问题和困惑,积累服务学生成长成才的经验成果,形成工作案例库。
(二)组织管理
1、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负责心理健康教育名师工作室的组织领导、工作指导、管理考核、评估验收、经费支持等工作。为各工作室设置专项经费,每个工作室启动资金3000元,并根据工作室建设、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成果、对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贡献度,进行后续经费的激励性拨付。经费主要用于工作室的课题研究、学术探讨、课程建设、案例研讨、经验交流、专题讲座、图书资料购置及外出考察等。
2、主持人所在单位需为心理健康教育名师工作室的建设提供必要的场地保障,且要督促、指导工作室建设,为其提供工作支持。
3、主持人确定后,如因职务调动或其他原因无法继续担任,应提前向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变更主持人,但工作室原立项建设方向不得改变。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新主持人。
四、评估考核
(一)学期检查
各心理健康教育名师工作室要对每学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于每学期末对工作室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经费拨付的依据。
(二)过程管理
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在日常工作中不定期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实行动态过程管理。对于工作积极、成果突出的工作室及其成员,学校在推优评选、职级晋升上优先考虑。
(三)终期评估
工作室建设周期为3年,基本周期满后,各工作室对建设期内主要工作情况及成果进行总结。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组织对各工作室进行终期评估,主要考察建设期内的工作内容、工作成效、研究成果、成果应用推广情况等,并对各工作室取得的成果汇编成册。
五、有关要求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心理健康教育名师工作室的申报及培育工作,积极动员,认真组织,择优推荐,确保推荐质量。
(二)申报单位需准备以下材料:
1、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名师工作室申报表(见附件,纸质版一式3份加盖公章,电子版1份);
2、申报书附件材料(包括出版或发表的代表性著作版权页与论文首页复印件,获奖证书、课题立项/结项证明复印件,心理咨询师相关资质复印件,职称、职务相关证明材料或复印件等)(纸质版1份)。
(三)请于9月20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知行楼222,电子版命名“学院名称+名师工作室申报材料”发送至邮箱xljkjyyzxzx@hafu.edu.cn。
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2024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