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品牌项目申报的通知
2024-07-04 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学生心理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和教育部等十七部门《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年)》等文件精神,扎实推进“学生心理健康促进行动”,切实提升心理育人实效,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现开展2024年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品牌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总体思路

本着“深化内涵,彰显特色,激发活力,覆盖全体”的原则,通过培育建设一批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品牌项目,积极探索心理健康教育的新思路,不断创新心理健康教育的新方法,持续提升心理育人队伍的专业水平,充分发挥学院心理育人工作的特色优势,切实推动心理健康教育常态化、纵深化,为培育学生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的健康心态奠定坚实基础。

二、项目要求

1、有基础。各学院需结合自身工作基础、学生特点及学院特色申报心理健康教育示范项目。可将心理健康教育特色项目与班团文化建设、“一院一品”、校级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等项目结合。

2、有创新。项目强调创新性,针对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工作重点,创新工作思路、工作载体和工作方法。

3、有成效。项目不求大而全,应主题明确、范畴清晰、心理健康教育特色鲜明,可操作行强,在本院覆盖面广且具有可推广性,重点项目鼓励延伸到全校学生。

三、申报对象

全校心理健康教育相关工作者(包括但不限于专兼职心理教师、辅导员、管理人员),鼓励学院联合申报。

四、工作要求

1、申报流程。请申报人填写《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品牌项目申报书》,并于2024年9月20日前报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纸质版经学院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交知行楼222办公室,电子版以“学院名称+申报人+品牌项目申报书”命名,发送至邮箱xljkjyyzxzx@hafu.edu.cn。

2、项目遴选。按照“公平公正、标准引领、质量优先、彰显特色”的要求,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议论证,区分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择优推选立项一批品牌项目。

3、组织实施。品牌项目自立项之日起,培育建设周期为2年。立项项目按照项目计划组织实施、推动建设。每年给予品牌项目一定经费支持。

4、评估验收。培育建设期满后,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立项项目予以评估验收,对达到预定目标的项目予以结项;对不能按照计划开展建设的项目,将责令整改直至撤销项目。

 



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2024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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