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分、课程绩点和平均学分绩点计算办法的说明
2020-09-21  

为真实反映现学生学业能力与水平,将教学计划内课程绩点和平均学分绩点计算办法做如下说明:

一、什么是学分和绩点

学分,是用于计算学生学习量的一种计量单位,按学期计算,每门课程及实践环节的具体学分数以专业教学计划的规定为准。每一门课程都有一定的学分。只有通过这门课的考试,才能获得相应的学分。只有学分积累到专业要求后才能毕业。

绩点,作为国际通行的学生学习成绩评估体制,是综合评价学生学习质量的重要指标之一。

二、课程绩点和平均学分绩点纳入计算的范围

本科教学计划内的课程,均纳入课程绩点和平均学分绩点计算范围。

三、课程绩点的转换方式

(一)采用百分制记载成绩的课程:

总评成绩≥60,课程绩点P=(总评成绩-50)/10

总评成绩<60,课程绩点P=0

(二)采用五级制记载成绩的课程:

优:4.5

良:3.5

中:2.5

及格:1.5

不及格:0

四、平均学分绩点

平均学分绩点(Grade Point Average,GPA)是衡量学生学习能力与质量的综合评价指标之一。学生在校期间平均学分绩点的计算办法为:学生在校期间修读过的每一门课程(包括补考及格的课程)的课程绩点乘以该门课程的学分,累加后再除以总学分。即:平均学分绩点=课程学分绩点总和÷课程学分总和。

2020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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