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关于《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和落实学校体育有关工作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将2021-2022学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长:王忠勇
成员:孙文杰、李钊、孙燕秋、赵广涛、各学院党总支书记
二、测试对象
2018级、2019级、2020级、2021级普招本、专科生。
三、测试项目、单项指标与权重
(一)测试项目:身高、体重、肺活量、800米(女)、1000米(男)、坐位体前屈、50米跑、立定跳远、一分钟仰卧起坐(女)、引体向上(男)。
(二)单项指标与权重
单项指标 |
权重(%) |
体重指数(BMI) |
15 |
肺活量 |
15 |
50米跑 |
20 |
坐位体前屈 |
10 |
立定跳远 |
10 |
引体向上(男)/1分钟仰卧起坐(女) |
10 |
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 |
20 |
四、测试方式及测试时间
(一)本学年测试工作,分为随堂测试(大一专科班、大一大二本科班有体育课的,在规定时间内本班体育课上进行测试)和集中测试两部分,参加测试的班级如占用其他课程由各学院自行安排调课、补课。
(二)龙子湖校区测试时间2021年10月18日至10月29日;象湖校区测试时间2021年11月1日至11月12日。(测试时间安排见附件1)
五、测试地点
两校区体育场(田径场)。
六、测试流程
领取测试卡(交测试卡押金)—50米跑—立定跳远—身高体重—坐位体前屈—肺活量—仰卧起坐(引体向上)--800(1000)米跑—退还测试卡(退押金)。
测试顺序严格按照工作人员安排。
七、测试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根据教育部测试《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实施办法的规定,学生测试成绩按评定等级计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计入学生学业成绩、评定记录或档案,作为学生评优、评先、奖助学金评定、毕业、升学的重要依据。测试成绩评定达到良好级以上者,方可参加评优与评奖。本学年只对因伤、病、事等原因已获测试部门批准的学生进行补测,其他情况一律不予补测,学生毕业时,《标准》测试的成绩达不到50分者按照结业或肄业处理。
(二)符合免试条件者可在测试通知附件中下载免试申请表(样表见附件2),按要求填写好送交体育学院办公室审批、存档。上学年因病、残已提交免试申请表的学生,本学年需重新提交新的免试申请表;各学院对于不能按时参加测试的学生需提供相关证明(如伤、病、残、事等),否则一律按照私自没有参加测试处理。擅自无故不参加测试者,将不得进行补测,伤、病者需提供县级以上医疗单位开具的医疗证明,事假者须持本学院批准证明及相关材料,送交体育学院存档,体育学院将根据测试工作情况安排补测。
(三)参加集中测试的班级由本学院辅导员带队,服从测试人员安排、指挥,对于无辅导员带队的班级,体育学院有权停止该班级的测试资格。
(四)参加测试的同学提前半小时用餐,以防止激烈运动造成不适和损伤,各班级应在测试前15分钟到达测试地点,并充分做好准备活动。
(五)测试时学生应穿着轻便运动服装、运动鞋。穿牛仔裤、裙子、皮鞋等不适合运动的学生一律不予测试。
(六)测试学生必须携带能证明自己身份的证件参加测试(如:身份证、学生证),否则不允许参加测试,如发现冒名顶替按《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的考试作弊规定进行处理。
(七)本学年测试所用的测试卡是循环使用的,是测试仪器识别学生身份,记录测试成绩的器材,为避免测试学生故意丢失、损坏测试卡,每张测试卡押金10元,测试发卡前以班为单位把押金交于体育学院,测试完成后经验查无丢失、损坏等情况,押金如数退还测试班级。
(八)各学院需加强学生对体育锻炼的认识,提高体育锻炼意识,督促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
(九)各学院需加强学生测试期间的安全教育,避免在测试期间出现伤害事故。(具体附件见体育学院网页)
联系人:许刚 18538771983
附件:
附件1.2021-2022学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时间安排表.docx
附件2.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doc
教务处、体育学院
2021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