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通知
2020-07-06 河南省教育厅  转发


关于2020年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县(市、区)党委组织部、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教育局,济源示范区党工委组织部、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金融局、教育体育局,省管各高等院校党委组织部: 


 

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为各级党政机关储备后备力量,补充高素质人才,是党中央着眼干部队伍长远发展实施的一项战略举措。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选调生工作精神,结合河南实际,2020年继续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01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全国组织工作会议和中央组织部有关文件要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严格标准,保证质量,选调有志于从事基层工作并有发展潜力的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县乡培养锻炼,建立来自基层一线的党政领导干部培养选拔链,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谱写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新篇章提供强有力干部人才支撑。 


 

02


选调数量和资格条件


 

(一)选调数量


 

2020年计划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900名


 

各省辖市(含济源示范区,下同)招录名额见附件1。 


 

(二)选调对象


 

1.大学应届毕业生。2020年全日制应届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定向、委培生除外)。报考者必须是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或本科、研究生学习期间担任过班级以上学生干部且连续1年以上,或获得校级(含校级)以上奖励,或具有参军入伍经历。实行不同学制的博士研究生,2020年底前毕业的可以报考。 


 

2.省内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我省招募的截至2020年6月30日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服务基层项目大学毕业生。报考者均应在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且取得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曾参加过选调生考试的不得报考。 


 

(三)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素质过硬,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 


 

3.作风朴实,诚实守信,身心健康,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4.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品行端正,具有扎根基层、服务基层、奉献基层的远大志向; 


 

5.学习成绩优良,截至2020年9月30日,须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博士毕业生放宽到2020年底。大学期间,必修课不能有不及格记录,其他课程不及格记录不能超过2门次; 


 

6.身体健康,吃苦耐劳,能适应基层工作需要; 


 

7.截至2020年6月30日,应届本科生不超过25周岁(1994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8周岁(1991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不超过35周岁(1984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凡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或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情形的,不得报考。 


 

03


选调程序和时间安排


 

选调工作采取本人自愿报名、学校审核推荐、组织人事部门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于2020年7月6日8:00至7月14日18:00登录河南省教育厅(www.haedu.gov.cn)、河南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网(www.hnbys.gov.cn)、河南人事考试网(www.hnrsks.com)进入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注册,如实、准确、逐项填写相关信息,上传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蓝底,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照片宽高比例约为1.3:1.6,大小为130×160像素,50kb以下,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报考人员参照《省选调生名额分配及志愿代码表》(附件1),最多可填报2个志愿。 


 

(二)资格审查


 

网上初审通过后,考生要根据系统提示,及时打印《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附件2-3,正反面打印,一式3份),待复审使用。 


 

1.2020年应届大学毕业生 


 

省内应届大学毕业生,于7月17日前将纸质《报名登记表》(附件2),交由院系党组织审核并盖章后,报所在高校学生就业指导部门。高校学生就业指导部门,负责对本校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同时根据省教育厅学生处下发的管理账户和密码进入报名系统,核对纸质报名表与网上报名表信息,确保准确无误;报名结束后,于7月22日前从报名系统打印本校《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报名登记汇总表》(一式3份),连同报考人员的《报名登记表》一并报送河南省大学生就业创业综合服务基地主楼B区B402室(郑州市郑东新区相济路81号)。咨询电话0371—61179352,邮编450016。 


 

省外应届大学毕业生,将纸质《报名登记表》(附件2),交由院系党组织审核并盖章后,报所在高校学生就业指导部门初审并签署意见,于7月20日前直接报送或快件邮寄至河南省大学生就业创业综合服务基地主楼B区B402室(邮寄报名材料的信封正面须标注“河南省选调生报名材料”字样,以寄到的邮戳日期为准)。 


 

由省委组织部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办公室和省教育厅学生处对符合条件的大学毕业生报考资格进行终审。 


 

受疫情影响,报名人员无法到校审核盖章的,可提前联系辅导员或指导老师代办,确保在规定时间内邮寄到指定终审地点。 


 

2.特岗教师、“三支一扶”、志愿服务西部、志愿服务贫困县大学毕业生 


 

符合条件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志愿服务西部、志愿服务贫困县大学毕业生,将从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登记表》(附件3)报经人事档案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村(社区)党组织初审同意后,于7月20日前报送龙祥宾馆12楼1203、1205房间(郑州市金水路16号),由省委组织部组织省级各业务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咨询电话:0371—65920339、65920340。 


 

报考人员应在7月25日17:30前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终审结果。审核合格的,根据报名流程进行下一步操作。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提供情况不实的,一经发现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三)网上缴费


 

根据省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报考人员按每人每科30元(两科共60元)缴纳笔试考务费。 


 

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于7月31日8:00至8月4日18: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通过网上银行系统在线缴纳笔试考务费(缴费须使用银联卡)。不接收现场缴费,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打印准考证


 

通过报考资格审查且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于8月18日8:00至8月21日18: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A4纸,黑白、彩色均可)。 


 

(五)笔试


 

具体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每科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时间为8月22日,笔试考点设在郑州市,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注明为准。笔试成绩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50%+申论×50%,于10月中旬在报名网站公布,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 


 

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参加笔试人员考试前应接受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健康码为绿码及体温测量合格的方可参加考试。进入考点要服从现场管理,按要求佩戴口罩,注意保持距离,做好防范工作。 


 

(六)面试、体检和考察


 

在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统一指导下,面试、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各省辖市党委组织部分别组织实施。 


 

1.面试。根据考生填报第一志愿,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以省辖市招录名额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如进入面试人员数量与所报省辖市招录名额比例达不到3:1,将从第二志愿报考该市且第一志愿未进入面试的考生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调剂补充;调剂补充后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应核减招录名额。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重点测试考生综合分析、语言表达、组织协调、人际交往能力等,满分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面试结束后第二天组织体检。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以省辖市招录名额1:1.2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体检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缺席者,直接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3.考察。体检合格的全部进入考察。考察合格的,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以省辖市招录名额1:1的比例确定拟录用人选,并在报名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审批及报到


 

录用通知印发后,填写《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办理录用审批手续,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应届毕业生报到手续。各省辖市党委组织部须将到岗情况统一造册登记,上报省委组织部。 


 

(八)岗前培训


 

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岗前暨党性教育专题培训。具体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04


分配安排


 

选调生正式录用后,由各省辖市党委组织部结合工作需要和个人志愿,统筹分配到各县(市、区)工作。本科生分配到缺编的乡镇机关工作;硕士、博士研究生分配到缺编的县(市、区)直机关工作。选调生到岗后,先安排到村任职2年(是中共党员的任村党支部书记助理;非中共党员的任村委会主任助理),履行大学生村官有关职责,按照大学生村官管理,其间不得借调或交流到上级机关,经省辖市党委组织部批准后,可有计划参加县乡集中性工作,但每年不超过3个月。在村任职期满后返回原单位工作。 


 

新录用选调生试用期1年,试用期工资可直接按试用期满后工资确定。试用期满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进行期满考核,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正式办理公务员登记备案并进行任职定级;不合格的经省辖市党委组织部初审,报省委组织部进一步审核后取消录用。被取消录用的人员,退回毕业院校或由户口所在地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推荐就业,也可自主择业。 


 

选调生职务、职级的后续晋升,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有关要求执行。服务期内有1年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或参加急难险重任务作出突出贡献受到市级以上表彰的,应优先提拔使用。选调生的工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管理,服务期内人事档案由所在省辖市党委组织部统一管理。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当地各项人才引进优惠政策。 


 

新录用选调生在录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在本省辖市内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均含到村工作时间。新录用人员到岗前就以上内容与所报考的省辖市党委组织部签订《服务基层承诺书》。 


 

05


组织领导


 

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是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重要举措之一,这项工作意义重大,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级党委、政府及组织、编制、人社、财政、教育等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组织部门负责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密切配合,认真按照本通知要求,严把标准,严格程序,高质量做好选调工作。


 

组织开展此项工作的各业务主管部门和各高等院校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广泛宣传,正确引导,严格把关,积极推荐,配合做好选调的各项工作。


 

附件:


 

1.省选调生名额分配及志愿代码表 


 

2.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报名登记表(应届毕业生)(通过初审后在线打印) 


 

3.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报名登记表(特岗教师、三支一扶、志愿服务人员)(通过初审后在线打印) 


 


 

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 中共河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教育厅 

2020年7月3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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