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全面了解我校学生心理健康状况,进一步加强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现决定对我校20、21、22级学生进行心理健康状况测评,具体通知如下:
一、测评对象
20、21、22级全体学生。
二、测评方式
以学院为单位,组织学生采用手机端线上问卷方式进行。
三、测评时间
3月25日-3月30日。
四、测评内容
学生个人基本情况和大学生心理健康相关量表。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心理健康测评对于增强学生的心理健康意识、更好服务学生成长成才具有重要意义。本次测评涉及20、21、22级学生,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部署,向学生强调测评的重要意义以及测试方法,为数据的有效性提供保证。
2.注重安全。各学院在组织测评过程中要引导学生提高网络安全意识,遵守测试软件使用规定,严禁任何破坏网络安全行为。
3.明确责任。各学院指定一名专职辅导员作为负责老师,全程负责本单位心理测评工作,确保此次测评工作有序进行。
具体测评方式和流程另行通知。
联系人:王冰 电话:17603851124
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202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