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加强教风学风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经研究决定,自2023年9月13日起,在全校范围内开展进一步加强教风学风建设的专项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教师为主导、以学生为中心、以制度为保证、以创新为动力,针对学校教风学风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不断加强教学管理、规范学生课堂行为、落实责任制以及增强学生满意度等有效措施,让老师乐于教,学生乐于学,促进全校教风学风不断改善。
二、适用对象
(一)全体任课教师,包括专任教师、行政兼课人员和外聘教师,主讲和辅讲教师,本科、专升本和专科课程的任课教师。
(二)所有在校学生,包括本科、专升本和专科专业学生。
三、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教风学风建设”活动领导小组,由学校主要领导任组长,学校副书记、副校长任副组长,学生处、团委、人事处、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负责人,各教学单位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院长任成员。领导小组全面督促和指导“教风学风”活动规划、宣传、组织和检查。
各学院成立“教风学风建设”活动领导小组,由分管各学院的校领导任组长,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和院长任副组长,成员需涵盖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专业带头(负责)人、教研室主任、团总支书记和辅导员、学院督导、学生会干部。领导小组全面督促和指导本学院的活动规划、宣传、组织和检查。
四、检查形式及内容
(一)学院自查,学校抽查
各学院“教风学风建设”活动领导小组每天自查,学校“教风学风建设”活动领导小组每周抽查,并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
(二)重点内容
1.教风方面。教师上课时务必携带教学大纲、教学设计方案、教材或参考教材、教学课件或讲义、教学进度计划表、学生花名册等6项资料齐全,内容填写规范;严格考勤纪律(教师不能存在上课迟到、下课早退、不按照课表的时间和教室上课、不提前报备擅自调课等现象);学生到课良好(每节课须点名记录学生的迟到、早退和到课情况);学生持有教材和纸质笔记本齐全,课堂笔记认真记录;课堂教学用心负责;课堂组织井然有序。
2.学风方面。学生携带教材和纸质笔记本齐全;严禁持有食品进入教学区域;保持教室卫生;严格考勤纪律(不能存在上课迟到、下课早退、无故旷课等现象);课上认真听讲,做好笔记;不使用手机做与课程无关的活动;实施早晚自习制度。
五、“教风学风建设”活动领导小组相关单位职责
(一)学生处
负责抽查学风建设(含学生考勤纪律、课堂纪律、早晚自习落实等情况)和教室卫生情况,检查情况会影响年底各学院学生工作考核结果。
(二)团委
负责校学生会干部抽查学风(含学生携带教材和纸质笔记本齐全、教学区域的食品携带等)建设情况,并对各学院学生会干部的检查情况进行打分,打分情况会关联年底各学院学生会干部的考评结果。
(三)人事处
负责师德师风的督导,检查情况将关联年底各学院“先进集体”和“先进教育工作者”的评比结果。
(四)教务处(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负责向学校“教风学风建设”活动领导小组提供课表及检查工作的具体协调安排。
(五)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
负责教风的督导,检查情况将关联年底各学院教学“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评比结果。
(六)各学院
1.各学院依据(《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关于加强学风建设的实施方案》豫财院〔2022〕189号)制定本学院学风建设实施细则,并报学生处备案。各学院书记、副书记、团总支书记、辅导员、学生会干部负责检查学生的学风情况。
2.院长、副院长、专业带头(负责)人或教研室主任、学院督导负责检查教师的教风情况。
六、具体安排
(一)学院自查
各学院每天不定时检查1次以上,每次查课成员应至少包含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专业带头(负责)人或教研室主任、团总支书记或辅导员、学院督导、学生会干部各1名。当次检查完毕后,填写《教学学风检查情况一览表》(见附件)。
(二)学校抽查
学校“教风学风建设”活动领导小组每周不定时检查3次以上,每次检查成员包含教学副院长、学院副书记1名,学生处、团委、人事处、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人员1名。当次检查完毕后,填写《教学学风检查情况一览表》,并在本周结束后进行检查通报。
七、检查要求
(一)检查单位在检查过程中要严肃认真,及时发现问题,总结典型。
(二)各学院每周五下午17:00前,将本周检查结果汇总填报《教学学风检查情况一览表》,并将该表的Excel电子版和经学院书记、院长双签盖章后扫描成PDF的电子版分别发送至学工部(邮箱:5522686@qq.com;申诉电话:0371-6152161)、团委(邮箱:hnczjrtw@126.com)、人事处(邮箱:sdsfjsk@163.com)、教务处(邮箱:hncjjwcjwk@126.com)、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邮箱:zhgzx@hafu.edu.cn)。
附件:教学学风检查情况一览表
学工部 团委 人事处
教务处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
2023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