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郑州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强化疫情防控期间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的通知》《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第二十一号通告》、省疫情防控指挥部教育系统工作专班办公室《关于尽快组织人员返岗进一步加强开学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组织相关人员返岗返郑进一步加强开学前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管理
自通知下发之日起,在学校中层正职已经返岗的基础上,中层副职和疫情防控相关重要岗位人员,要及时返回工作岗位,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和开学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其他符合省、市、区(县)疫情防控要求和身体健康状况良好的不在郑教职工(含在册人员、人事代理和岗位管理人员、临时聘用人员),按照要求履行相关手续返郑。
疫情防控期间,要严格按照网格化管理,实行层级负责制,落实层级责任制,因特殊情况需要离开郑州的,必须经过严格审批,必须严格请假、销假程序。疫情防控期间,全校教职工原则上不允许出国(境),尤其是到疫情严重国家和地区。
二、严格程序
1.严格请假程序。疫情防控期间,教职工因特殊情况需要离开郑州的,严格按照教职工网格化管理层级依序申请,经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后,报人事处备案;中层领导人员,按照规定,经分管校领导、校长、党委书记审批同意后,报人事处备案。
2.严格销假程序。教职工假期期满回郑后,按照请假的程序依次销假,并撰写请假期间个人行踪、疫情防控信息以及个人健康状况,分别提交本单位、人事处、校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3.严格情况报告。境内返回郑州人员,提前向所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报告行程、所乘坐的交通工具以及身体健康情况;回到郑州后,主动向所属社区报告返郑情况,按照要求进行隔离,并报告所在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所在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按照要求,报告校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境外返回郑州人员,在入境前48小时应提前报告学校所在部门、单位负责人相关信息,由所在部门、单位负责人报告校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同时本人通知亲属按要求提前向居住地所属县(市)区和社区疫情防控部门主动报告行程、拟乘坐的交通工具以及身体健康情况,并按照社区疫情防控部门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到达机场、车站、码头等地点后应如实填报旅居史,自觉向检查人员报告个人来往真实情况,按要求配合落实隔离观察措施。
本校教职员工家属有境外返回人员的,或与境外返回人员有密切接触的,应及时向学校和所在社区报告,按照要求采取相应措施。
三、强化责任
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扛牢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教职工网格化管理制度,落实网格层级责任制,彻底摸清本单位教职员工近期出行轨迹和人员接触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对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负主体责任,坚决把疫情防控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坚决贯彻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按照学校统一部署,将各项防控措施落地落细落实,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做好自己的事,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有方。
餐饮、保洁、绿化、安保和商场、洗浴、宿管等劳务外派人员及其他经营、服务人员,按照相应合同和学校网格化管理要求,由后勤处、学生处和保卫处参照本通知制定具体管理办法,确保随时掌握每一个人的出行轨迹和健康状况。
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