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质量管理中心通知:
教师评学是任课教师对修读该课程的学生学习状况作出的总体评价,是学校教学质量监控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促进学风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本学期教师评学工作将于2021年6月21日(星期一)至7月2日(星期五)进行。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学对象与内容
1.评学对象为本学期所承担的全日制教学班级。
2.评学内容包括所任课班级的学习风气、尊师重教、课堂纪律、学习效果、作业情况等。
二、评学组织
1.学校成立教师教学质量评学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质量管理中心。
2.各院(部)成立由党政领导、督导组组长、教研室主任和骨干教师代表组成的教学质量评学小组,负责本学院的教师评学工作。
3.各院(部)教研室主任根据时间要求,组织教师参加评学活动。
三、评学方法
1.本学期教师评学采取网上评价形式,由教师对本学期所有任教班级进行量化打分。
2.测评步骤:
第一步:进入“教务管理系统”,进入登录页面。
第二步:在用户名栏中输入教工号、密码,填完后点击“登录”,进入教师信息页面。
第三步:评价学生。
进入系统后,先点击“教学评价”,然后在下拉菜单中点击“教师评学”进入测评页面,对所任教班级逐一评价。每个班级评价完毕后,必须单击“保存”按钮保存。保存完成后,系统会自动刷新到下一个班级,继续选择并点击“保存”按钮。所有任课班级评价完毕并点击“保存”后,此时单击“提交”按钮提交,测评结束。如果存在漏评现象,系统会自动出现未评班级以提示完成评价,评价完成后再单击“提交”按钮。
四、注意事项
1.评教前请先核对课程是否与实际相符,若有问题可提交所在学院的教学秘书,统一反馈至质量管理中心(行政楼119室)协调解决。
2.网上评学期间,若教务系统登录密码遗忘且无法找回,可由所在学院教学秘书初始化密码后重新登录。
3.任课教师应积极参与,认真填写。若未参与教师评学,不能在教学质量考核中评为优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