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决策部署,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展示我校青年学生积极进取、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学校继续开展了2020——2021学年学生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评选表彰活动。按照学校通知要求和有关评选文件规定,现将我院本次评选结果予以公示,接受全院师生监督。具体见附件。
公示期:2021年11月1日—11月5日,如有异议,请向有关部门反映。学生处长:李钊 13607642728,副处长:胡晓东 13613837778;院党总支副书记:邢利红 15938726320。
健康管理学院
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