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育人 ● 权威发布】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关于加强二级学院心理辅导站建设的实施意见
2023-09-01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委高校工委、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标准化建设(2022-2025)的通知》(豫教工委〔2022〕15 号)要求,建立健全我校心理育人质量提升工作体系,促进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发展,推进我校二级学院心理辅导站建设,结合我校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1. 建设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生命至上、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围绕全面提升新时代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质量和工作水平这一中心任务,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网络,完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体制机制,夯实工作保障,增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促进学生身心健康,着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二级心理辅导站由各学院设置,作为学校-学院-班级- 宿舍“四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网络中的重要一环,是二级学院在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的指导下开展心理育人工作的主要平台。

    二、建设规范

    (一)领导体制

    二级心理辅导站是在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的指导下,由各学院自行设置的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辅导工作机构。辅导站实行双重管理,在本学院心理育人工作小组领导下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咨询工作, 接受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的业务指导与考核。

    (二)组成人员

    心理辅导站成员主要由二级学院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辅导员、心理专干等成员组成。站长一般由学院党委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担任,副站长由学院心理辅导员担任。辅导站需至少配备一名具有心理、教育、社工、医学等专业背景,或具有心理辅导与咨询专业资格的教师担任指导教师,具体负责辅导站日常工作。

    (三)工作场地

    各学院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积极创造条件为学院心理辅导站提供场地和经费支持。心理辅导站要求设立独立的谈心谈话室(心理咨询室、团体辅导室),咨询室要有适合心理咨询的简单装修,要配备咨询用沙发、文件柜、电脑、电话等。

    (四)制度规范

    二级心理辅导站要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档案及记录,如管理制度、值班人员安排表、学生心理成长档案、预约流程、咨询记录表等。

    (五)工作职责

    1.制定并实施本学院心理育人工作计划,做好本学院心理育人工作档案存档及管理工作,按学期上交工作计划、总结及存档材料。

    2.配合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开展全校性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指导本学院学生开展具有学科及专业特色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3.协助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进行心理咨询工作。为本院学生提供一般性心理问题的心理辅导与咨询服务, 及时转介严重心理问题的学生到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或专业医院,并协助做好后续辅导、追踪和善后等工作。

    4.协助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完成心理排查及危机预防干预工作。

    (1)辅导站应在新生入校心理普查后一个月内完成复查工作并提交复查报告。对复查中发现的重点关注学生应建立动态心理档案,档案要包括学生基本信息、复查表现、每周言行记录、每月谈话记录等。

    (2)做好心理健康日常监测工作,按要求及时填制报送“学院心理健康晴雨表”,心理健康突发情况可随时报告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3)发现学生有严重心理问题或原有心理问题出现泛化、发生严重心理危机事故情况时,学院应第一时间向学校心理健康教育领导小组和分管(联系)领导报告,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及时进行处理,对处理过程和结果如实记录并以书面形式报至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针对严重心理危机学生要填写“重点关注学生心理问题分类登记表”,对已转介学生填写“转介学生记录单”,并加强与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的联系,实行动态监测控制。

  2. (4)督促辅导员制定每学期走访宿舍计划,辅导员、班主任每月要访遍所有学生寝室并做好走访记录,有针对性地开展个别谈话和团体辅导;学院应每月召开一次心理健康问题专题研判会,每季度向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报送一次心理健康问题专项报告。

    (5)建立家校协同预防干预机制,通过推送“心理健康知识小视频”、举办“家长课堂”、开播“心理健康直播间”等形式对家长进行心理健康知识教育,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心理健康教育观念;有针对性地开展家校心理健康共情共行活动,以健康和谐的家庭环境影响学生,有效提升心理健康教育实效。

    5.支持鼓励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人员开展教育科学研究,积极申报心理健康教育科研专项;支持鼓励辅导员攻读心理学相关专业第二专业硕士学位;每学期对辅导站工作人员、辅导员、班级心理委员开展一定学时的培训工作,提升相关人员的心理育人能力。

    6.有计划安排专家学者和校内专兼职教师举办专题讲座、培训班和学生团体辅导活动,每学期不少于三次。

    7.支持学生社团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朋辈支持”队伍和学生“心理健康志愿者”队伍,充分发挥学生的“朋辈支持”作用。

三、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学院二级心理辅导站建设,对照建设规范,结合目前学院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的实际情况进行资源整合,努力打造具有学院特色、专业特色心理健康教育品牌。

2.各学院要充分发挥学院二级心理辅导站的心理育人作用,注重日常宣传教育,帮助学生解决现实问题,缓解心理困惑,提升学生整体心理健康水平;建立健全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体系,定期对重点关注学生进行排查,预防和减少心理危机事件的发生。

3.各学院要调动学生工作干部、专业教师、学生等力量参与到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来,努力提升广大师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逐步完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全员育人的工作机制。

学院二级心理辅导站建设是我校心理育人工作的主要抓手,将纳入学院心理教育工作年度考核范围。



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2023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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